企业申请
1、项目企业如有担保需求,向本公司业务部咨询并提出申请,填报《担保申请书》;
2、项目企业根据《担保申请书》所列清单提供申请材料。
担保受理
业务部根据企业提交的材料登记《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》。
项目初审
1、业务部受理项目后确定项目责任人(第一调查人)、协办人(第二调查人);
2、业务部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对项目基本内容进行初审;
3、业务部对企业进行实地调查;
4、业务部根据企业材料及实地调查形成《担保调查报告》;
5、业务部根据前期工作出具《担保项目处理表》。
项目评审
1、业务部对项目进行部门评审,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会议评审,形成《担保项目评审意见书》;
2、复议项目评审。
项目审批
决策人对项目进行审批。
出具担保意向书
决策人签署《担保意向书》。
签订合同
1、业务部通知会议评审通过的企业;
2、业务部准备空白合同文本(委托保证合同、借款合同、担保合同、反担保合同、保证金管理协议);
3、由业务部、风控部、法律顾问、总经理审核空白合同文本;
4、本公司和项目企业签署合同文本;
5、由业务部、风控部、法律顾问、总经理审核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;
6、法定代表人、公司签章。
抵押登记
1、业务部准备抵(质)押登记资料(主合同、担保合同、反担保合同、其他材料);
2、公司归档他项权利证书或抵(质)押登记表(登记机关签章)。
担保收费
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企业收取担保费。
出具担保生效通知书(银行发放贷款)
1、决策人签署《担保生效通知书》;
2、项目企业提供借款借据复印件。
保后管理
1、业务部根据风险度等级对企业进行日常检查、重点检查;
2、业务部根据保后检查情况形成《保后检查报告》;
3、担保到期前业务部向企业发出《担保到期通知函》,若逾期需形成担保项目展期(逾期)报告;
4、归档整理业务档案。
代偿和追偿
1、业务部和风控部制定代偿和追偿方案;
2、公司提起法律诉讼。
担保终结
1、企业提供还贷收据复印件;
2、公司注销抵(质)押登记、退还抵押、代管原件;
3、出具《解除担保责任确认表》。